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谭清秀
谭清秀
巫溪县第十届政协委员
巫溪县新专联会员
自2013年8月投身法律服务行业以来,对司法事业的忠诚和对法治社会的向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根基层,紧贴群众,充分发挥拥有法律知识和熟悉社情民意的双重优势,努力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扎实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忠实践行了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民服务的誓言。
2017年当选巫溪县法律工作者协会理事,2019年入选巫溪新的阶层人士联合会会员,被评为“2015—2019年度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选了巫溪县政协委员,荣获“巫溪新专联2021年先进个人”称号。
守初心,牢把执业方向。始终坚持用党的方针政策引领自己的言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国共产党保持高度一致,不忘增强村居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初心;始终坚定不移地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建设者、社会主义法治的捍卫者、“五大发展理念”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坚决克服只讲业务不讲政治、只讲经济利益不看社会效果、只顾个人利益不顾全局利益等自由主义倾向,确保执业正确方向。
2020—2021年多次为企事业单位、学校民法典宣讲,让广大干部,群众,学生了解对民法典的背景、意义和重要内涵,引导大家深入学习,积极运用,养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思维和行动自觉,深入推进依法治国。
重学习,提高执业素养。注重加强法律知识信备、执业纪律规范、执业道德修养,执业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是注重法律知识学习。在强化自主学习的同时,通过积极参加市基协和巫溪分会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认真聆听专家讲解,主动联系同行交流,知识储备愈加丰厚,办案能力明显提升。二是注重执业纪律学习。将司法部137、138号令中关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禁止性规定相关内容作为学习重点,时刻警示自己严守规范、杜绝失范。三是注重执业礼仪学习。对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电话礼仪、服饰礼仪、沟通礼仪和庭审礼仪要求,我时刻保持着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仪容仪表,出庭服饰得体、出庭用语规范、沟通交流礼貌,受到法官及当事人一致肯定。
担使命,不负执业天职。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记努力满足村居群众对法律服务需求的使命,积极主动地为基层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一是当好法律顾问,服务地方发展。2015年至今,受邀担任3个乡镇政府、34个村(居)、5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在乡镇政府的重大决策、村居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企事业单位合同签订及重大疑难民事纠纷调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受乡镇邀请,围绕宣传社会主义法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等主题,我累计送法下村250余次、普法受众5万余人。二是办好法律事务,维护公平正义。2015年至今,累计办理民商事诉讼案件290件、非诉讼案件115件、代写法律文书300余件、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无一例投诉发生。三是投身精准脱贫,援助贫困群众。2015年至今,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件,为贫困群众送上主动贴心、周到管用的法律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多次组织慰问乡镇敬老院的老人们,自2016年起,主动联系市内多家企业资助峰灵镇龙寨村贫困生,从最初的5名壮大到如今的23名。四是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协助司法所开展形式多样的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工作200余次、调解矛盾纠纷147件,为推动城乡社区依法治理作出了积极贡献。五是参与新专联建设,助力行业发展。身为巫溪县新专联一员,热心为广大会员服务,建言献策。六是积极参政议政,2021年为古路镇李明安烈士扩建陵墓提案,得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回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给予大力支持,努力建成巫溪县南部片区的红色教育基地,让更多的人受到教育和启迪。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以法为绳,情系百姓;以法为先,促进发展;以法为上,创先争优,努力实现执业能力更强、执业形象更佳、服务群众更优、服务会员更好的目标。